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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消法》颁布3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,车质网解读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变化

发布日期:2023-11-01 15:54作者:郑莉编辑:陈文亮

10月31日上午,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(以下称《消法》)颁布30周年之际,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(以下称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)主办,车质网承办的“纪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暨第四届3·15汽车消费论坛”在北京顺利举行。

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名誉会长、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致辞中指出,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,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规范生产经营者的行为,加强对产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,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着重要意义。他鼓励与会人员展现新担当,实现新作为,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作出新贡献。

作为大宗商品消费,汽车消费一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和热点领域。会上,车质网高级副总裁张炤虎表示,车质网自2010年4月上线以来,持续为国内消费者在选车、用车、换车,以及售后服务方面遇到的问题提供高价值数据参考和解决方案,全流程“陪伴”,保护消费者权益;同时,以汽车质量领域研究为支撑,持续输出研究成果和培训内容,牵头制定团体标准,巩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格局。

车质网高级副总裁 张炤虎(右三)

张炤虎指出, 十余年间,车质网受理的消费者有效投诉量逐年攀升,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8%,累计受理超80万宗真实汽车消费者的反馈,庞大复杂的投诉数据见证了汽车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变化。特别表现在三个方面,服务问题投诉量持续上涨,智能化功能投诉量增长趋势明显,以及集中投诉案例规模持续扩大、单个集中投诉事件投诉量快速增长。

此外,张炤虎还认为,汽车新消费业态的变化和消费者需求正在迭代,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。着眼未来,车质网将加强研究和创新,推动建立更加完善、高效的汽车消费纠纷解决机制,还将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,普及汽车产品质量、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知识,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维护能力,促进消费者对汽车产品的理性消费。

法律层面,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中消协律师团成员蒋苏华建议,要制定消费者集团诉讼制度,让消费者可以更有力量的抱团维权;要明确举证责任倒置规则,让消费者维权更容易些;要重视与落实惩罚性赔偿,让消费者的力量更强大。

会上,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,3·15汽车消费论坛秘书长郝庆丰还结合汽车发展转向电动化、智能化,新的技术、消费形式的出现,给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新的挑战进行了发言。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会长河山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,指出要重视理论研究,共同努力把《消法》贯彻的更加得力。

会议同期还表彰了为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做出贡献的会员。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宣读了表彰文件,凯睿赛驰咨询高级副总裁张越等48名(组)会员获得表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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