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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销商服务运营力|警惕4S店经营管理中“看不见的”财务风险

发布日期:2024-02-29 15:23作者:王春编辑:陈文亮

随着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车、新技术取代旧技术,市场新秩序逐步建立,新老厂商间、新能源汽车厂商和燃油车厂商间将产生更激烈的竞争,进一步加剧行业价格战。

在价格战的大环境下,汽车4S店高投入、重资产运营、资金流量大、成本控制要求高、服务内容多等特点,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,导致相关财务管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。如何及时发现、有效规避“看不见”的财务风险?可从以下4点补齐“知识盲区”:

▍售后事故车维修业务

可能出现的问题:车辆尚未维修结束,但客户垫付了维修费用,要求开具维修发票用以办理理赔事宜。


此时4S店并未生成维修工单,无法确认实际维修费用,一旦开具发票就需要4S店承担纳税义务。根据规定,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票开具的当月,4S店产生的纳税义务销项税金必须当月申报。

所以4S店针对纳税环节需要明确,合同约定、款项收取和发票开具的先后顺序,虽然会计收入、所得税收入与开具发票无关,但提前开票与实际结算工单尽量不要跨月(如:12月底开票,1月结算工单),避免影响当月售后产值毛利计算。

▍视同销售业务

随车销售保养套餐。如果销售合同体现的价格包括整车发票金额和维修保养收据金额,维修保养不能视为销售内容;如果销售合同体现的价格仅等于整车发票金额,则赠送的维修保养卡券,在后期消费时可做维修折扣处理,具体价值通过内部协商决定,但不能为“零”,该板块业务将维持售后利润的平衡。


车辆维修赠送的精品或服务。如果客户交款金额等同于整车或维修发票金额加上精品发票金额,则精品不能视为销售内容;如果客户交款金额仅等于整车或维修发票金额,则精品按采购价可视同销售内容,赠送的卡券,后期消费时可作维保消费折让处理,但折让后的收入不得为“零”。此类操作目的是挖掘售后真实利润,实现售后用户营销活动价值的精准计算。

▍长账龄预收账款业务

针对超过一年以上的预收账款(整车购买定金、维修配件押金),相关人员应分析具体情况,于每年年末对该科目进行核查,防止财务审计过程中被列为异常账目。管理原则为预收账款月结月清,以此减少个人承担长账龄的审计风险。

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,转营业收入并计增值税,业务已发生未开票的,或收取机动车登记证抵押押金、违约金且主合同已履行的,视为价外费用。

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,转营业外收入,无增值税,收取的订金、保证金,客户违约且相关合同未发生、未履行任何合同的其他情形。

▍销售储值卡业务

对于储值卡销售业务,如果客户无特殊要求,不建议开票,可开收据处理。这样可简化财务人员操作难度,也可根据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实际规定操作。

以上只列举了4S店业务板块中部分的财务“潜在风险”,相关管理人员可通过以上内容举一反三,及时发现其他板块中潜在的财务风险,另外,读懂财务指标数据,具备财务风险识别能力,培养相关管理人员对财务数据的敏感习惯,可提升整体管理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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